2023-04-18 15:38:52
协合新能源8月9日公告,于2022年8月9日交易时段后:承租人A吉林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(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)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1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1,据此,融资人将向承租人A购买设备A1,购买价约为4.73亿元,以便就融资期A1将设备A1租回予承租人A,作为代价,承租人A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。
承租人A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2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2,据此,融资人将向承租人A购买配套设施A2,购买价约为4.07亿元,以便就融资期A2将配套设施A2租回予承租人A,作为代价,承租人A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。
承租人B宾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(公司之附属公司,公司间接拥有其约73.85%权益)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B协定融资租赁安排B,据此,融资人将向承租人B购买配套设施B,购买价为6.6亿元,以便就融资期B将配套设施B租回予承租人B,作为代价,承租人B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。
该等融资租赁安排的总购买价约为15.4亿元。设备A1指发电站A的若干风电设备。配套设施A2指发电站A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。配套设施B指发电站B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